(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处理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业务部门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报告审批表》,经主管副总签批后提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时,公司应立即核实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应对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保密。违反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