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旨在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关联方定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一致。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需建立内控制度,防范资金占用,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财务计划部负责资金占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议程序,审计部负责检查和审计。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分别负责总监控和第一责任,董事和高管应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办法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代偿债务等。公司应建立检查和汇报制度,审计部负责监督和评价。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必要时提起诉讼。注册会计师应在年度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