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召开和投票方式等内容。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5名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代表24名债券持有人,持有251,200张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占总额的3.6199%,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1,200张,反对和弃权均为0张,获得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