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和权限,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组成,其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花炮产业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计名和书面。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