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的标准为:投资规模或资产处置金额500万元以上,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关联交易方面,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捐赠单笔20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5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超过1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与提案有关联关系等。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