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497.72万元,住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105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供电、供热等业务。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规定,以及股份转让的相关条款。此外,章程强调了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和议事程序。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章程还详细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最后,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