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同意当选,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工作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