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包括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职权、工作程序、报告制度及考核与奖惩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如有特定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担任。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具体规章、审批费用支出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年度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收购、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工作,内容涵盖年度计划实施、重大合同签订执行、资金运用和盈亏等情况。总经理在任期内成绩显著可获物质奖励,发生特定失误时董事会可追究其责任。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