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需具备相关经验和独立性,每年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需遵循特定程序,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并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