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434.37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7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此议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