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民法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对象限于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如能提供充分反担保、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或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董事会或股东会负责审议担保事项,超过一定额度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人需严格审查合同内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监控,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透明。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