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0点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394,59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75%。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