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涵盖购买、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销售、共同投资等。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定义了关联法人的五种情形和关联自然人的五种情形。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发表意见等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国家规定价、市场价、推定价、双方协议价确定。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未达此标准的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挪用资金等问题。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非控股子公司按参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执行本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