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涵盖直接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制度明确了股票锁定、股份买卖、增持股份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此外,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年报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形及披露要求,确保增持行为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公司内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