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辞职或无法履职,董事会应根据规定增补新委员。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决策、重大战略发展项目、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也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会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