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
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募集资金变更、业绩预告修正、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技术研发进展等。重大信息还包括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高管变动、股东持股变化等。
报告程序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披露,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及其职责,强调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规定了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