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该办法旨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6万元(税前),按半年发放,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津贴。若独立董事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可不予发放津贴。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