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基本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搜寻适当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取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候选人建议等。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