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澄星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57.2861万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澄星股份”,股票代码为“600078”。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2%。首次授予1,600.00万股,预留400.00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和业务骨干及优秀高潜员工,共计8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21元。
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6个月。解除限售期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开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