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等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时,公司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报送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配合公司登记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也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报送。公司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泄露。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