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管理,保障董事会有序运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主动辞职、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任及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原因及后续任职情况。独立董事辞职还需说明相关情况。辞职生效时间为公司收到通知之日,但在特定情况下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离职董事需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直至商业秘密公开。董事离职后仍需遵守股份变动管理和承诺履行相关规定。董事不得通过辞职规避职责,离职不免除因任职行为产生的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