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国浩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30日14:30在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5,547,467股;网络投票股东共3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5,989,667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