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细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审议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收购决策及其他法定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决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审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支持,承担相关费用。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