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指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