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的身份信息和持股变动情况,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股份买卖的禁止情形,如公司或个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等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