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涵盖全资子公司和合资子公司。子公司需独立经营并自主管理,同时执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直接委派或聘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资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必要时设立监事会。公司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时,需提前通知公司并提交会议记录和决议。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子公司还需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业务事项、财务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统一会计政策,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建立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