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编制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181,338,685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2.21%。本次收购前,福华化学持有尚纬股份25.3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张华为实际控制人。收购完成后,控制权不变。
收购目的为认可尚纬股份长期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提升管控和决策力,维护长期战略稳定。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争议及潜在纠纷。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福华化学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尚纬股份股票的情况,副总经理吴伦飞已将自查期间股票交易收益交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