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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 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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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就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181,338,685股股票。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将持有尚纬股份338,917,885股,占总股本42.21%,仍为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福华化学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新股,且尚纬股份股东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已获福华化学董事会和尚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尚纬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福华化学在《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曾通过集中竞价及司法拍卖增持尚纬股份。副总经理吴伦飞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已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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