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若出现严重影响使用计划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每年需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接受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