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6元/股的130%(即4.76元/股)的情形,触发大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行使“大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事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公告》。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