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2:30在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4名,代表股份251,923,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676%。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本次交易,处理与之相关的具体事宜》,表决结果为:同意251,507,948股,占99.8349%;反对261,200股,占0.1037%;弃权154,700股,占0.061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