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维护股东利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审议前聘请。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等条件。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及要求,审核通过后拟定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难以保障年报披露、要求终止审计业务等。审计委员会需审核改聘提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出股东会通知。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改聘原因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还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处理。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