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和三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重大收购和重组方案、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等事项、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管理信息披露、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等。董事会审议事项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督促检查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