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通知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须及时公告,记录应详尽保存。股东会可通过决议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不当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