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推动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仅发放津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两部分组成。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专项奖励包括科技创新类奖金及政府部门的个人奖励。薪酬构成方面,董事长薪酬按总经理标准核算,其他董事薪酬在董事会秘书薪酬基础上核算,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薪酬均为绩效薪酬加专项奖励。
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月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按《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计算。政府部门向个人征收的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