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该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水平。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评估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状况,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法治建设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需超半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名。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风险合规工作规划、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制度、管理报告等,提供决策支持并对管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议事程序方面,法务与风险管理部门协助委员会工作,提供书面资料,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呈报董事会。会议由主席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