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56,617,112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贸大厦A-538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际船舶运输、集装箱制造与租赁等。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五至十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不超过二人,至少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设立党委,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程序,明确了股东、董事及高管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