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超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评估内部控制、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表决需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应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根据上市地交易所要求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成员对所了解的公司事宜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