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举行,由董事长赵陵主持。
出席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63,03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8960%。出席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73,98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5.647633%。出席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H股股份289,180,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41.07166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