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提出聘请或更换建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