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能国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编制董事技能表,提出变动建议,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协助评估董事会整体表现等。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