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及时披露重大信息,避免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公开澄清。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公司应建立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公平披露信息。公司应定期对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