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人员组成和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并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广泛搜寻提供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核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发出,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建议董事会撤换。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