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7月29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634,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25%。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05,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2,609,513股,占99.9600%,反对20,703股,占0.0330%,弃权4,331股,占0.007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680,705股,占99.7124%,反对20,703股,占0.2378%,弃权4,331股,占0.0497%。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