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51,306,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075%。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1、2.01、2.02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