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5月9日,公司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股票期权440.01万份,限制性股票537.7783万股。回购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降职、退休及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回购价格调整为2.5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3,713,346.6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在登记结算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8月1日完成注销。公司还需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