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夏飞)
本人夏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