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制度所指“信息”为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证券部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应严格审查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在定期报告编制、临时报告编制、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确需报送的,应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多级审批后方可对外报送,并将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发生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外部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