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共61人,首次授予779.53万份股票期权,预留194.88万份。股票期权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或二级市场回购。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分三次行权,首次授予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行权价格为26.47元/股。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后续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