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重要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对提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对会议所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